黄鹤楼,位于,地处
之巅,濒临万里长江,为武汉市地标建筑;始建于三国黄武二年(223年),历代屡加重修,现存建筑以清代“同治楼”为原型设计,重建于1985年;因唐代诗人登楼所题《
》一诗而名扬四海。自古有“”之美誉,与 、并称为“武汉三大名胜”,与湖南
、江西 并称为“
”,是“武汉十大景”之首、之一、“
”之一,世称"天下江山第一
楼"。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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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主楼为四边套八边形体、钢筋混凝土框架仿木结构,通高51.4米,底层边宽30米,顶层边宽18米,飞檐五层,攒尖楼顶,顶覆金色琉璃瓦,由72根圆柱支撑,楼上有60个翘角向外伸展;楼外有铸铜黄鹤造型、胜像宝塔、牌坊、轩廊、亭阁等建筑环绕,整楼形如黄鹤,展翅欲飞,檐下四面悬挂匾额,正面悬书法家题“黄鹤楼”三
字金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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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1月28日,经全国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授予黄鹤楼首届建筑工程
。 [11]
1991年,国家旅游局授予武汉市黄鹤楼公园“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
称号。 [11]
2007年,武汉市黄鹤楼公园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 [12]
2008年9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建设部公布为
。